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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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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Petrochemical industry

标准号:HJ 853—2026代替 HJ 853—2017

2027-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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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技术内容,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相关术语定义。
  ——删除了危险废物焚烧、锅炉相关内容。
  ——完善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和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内容。
  ——优化了许可排放量确定原则及方法、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废止。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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