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全堆芯压力管更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全堆芯压力管更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中核运行核安发〔2025〕79号)和《关于报送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全堆芯压力管更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B版)的报告》(中核运行核安发〔2026〕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全堆芯压力管更换项目位于秦山第三核电厂厂区内,后续为秦山第三核电厂全堆芯压力管更换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硬件准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件联合厂房、换管工器具储存厂房、去污和维修厂房、堆内构件贮存模块、重水供应系统扩容设施以及现场换管控制中心。
二、你公司提交的《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工程配套全堆芯压力管更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B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表明:该项目按照设计目标的要求合理施工并在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我部委托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该项目实施后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生态环境部
2026年8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8月18日印发